悍妇带八岁儿子上女厕,结果听到一名女子说不该这么做,发怒与对方理论,指女子“不男不女”,在争执中将对方口罩扯坏,事后还开车逆向行驶冲向女子,再下车继续质问对方拉衣服,星期五(9月29日)早上被判罚款3000元。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7月5日下午5时,地点在菜市路的Bizpark @ Chai Chee。
39岁的被告面对两项对他人动粗以及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案发当天带着八岁大的儿子到菜市巷上篮球课。儿子之后说要上厕所,被告于是叫儿子使用Bizpark @ Chai Chee的三楼女厕。
有两名女子当时在使用厕所,其中一人在走向电梯大厅时,向朋友说被告儿子年纪不小了,应该使用男厕才对。
被告刚好听到这句话,后来与女子和其朋友搭电梯下楼时,表示儿子上女厕没问题,还批评女子的外表“不男不女”。两人为此发生口角,被告间中把手挥向女子,导致对方的口罩被扯断。
被告不肯罢休,在步出电梯后拳打女子朋友的背部。女子将朋友拉走后,当面质问被告。不过被告回说女子的母亲有她这样的女儿应该感到丢脸。
女子听后感到生气,用双手推被告胸部,导致被告往后倒。女子郎之后与朋友走到大楼的吸烟区。
被告之后开车在大楼兜圈,寻找女子和她朋友,最后看见她们在过斑马线,于是逆向行驶,往女子和她朋友方向冲。
被告在女子朋友面前刹车,下车后拉着女子的衣服,还说已报了警,叫女子不要离开。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9月29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