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田径总会禁止体内自然睾酮值过高的女性运动员参与400米至1.6公里长度的赛跑赛事,引起性别与伦理争议。不少奖牌得主首当其冲,很可能迫使她们提早结束运动生涯。
“那不如把低睾酮值的男人归类为女性(运动员)?”
来自肯尼亚的奥运800米赛跑女子铜牌得主玛格丽特·瓦姆布伊(Margaret Wambui)的这句话,说明了她的无奈。
本月初,国际田径总会正式禁止所有体内自然睾酮值过高的女性运动员参与400米至1.6公里长度的赛跑赛事,如果她们想参赛,就必须服药抑制体内的睾酮值。两届奥运800米赛跑金牌得主,南非女运动员卡斯特·塞梅娅(Caster Semenya)为此向国际体育仲裁院申诉,上周被法官驳回。
法官承认田总的这项举措是歧视性的,但为确保公平竞争,有其执行必要,同时强调塞梅娅本身没有犯错。
目前南非当局正打算为塞梅娅上诉。
可是这个判例影响深远,在上诉案未有结果以前,其他与塞梅娅拥有类似天生条件的女性运动员就必须屈服于条例,24岁的瓦姆布伊如今就非常担心自己的前途。要知道,她们并没有服用禁药,这不是俄罗斯禁药门事件,她们从小刻苦训练,付出的不比别人少,为什么就要成为被针对的对象?
到底体育竞技里怎样才算公平?
睾酮是人体自然分泌的激素,一般上男性比女性高,但人各有异,有人高,有人低,就像身高一样,你要如何只凭这单一的条件来判断公平与否?
我是不能认同的。
体育竞技是一门让对的人在对的领域发光发热的艺术,你不能说博尔特(Bolt)身材高大体内的某种自然分泌物比别人多就要剥夺他缔造的纪录;你不能说“小威”塞雷娜(Serena Williams)膂力惊人就禁止她打网球;你不能说:“你太强了,所以你不可以比赛。”
你更不能设定一条狭隘的规则去限制特定的群体,这于程序上是不正义的,一如法官承认的,是歧视性的。
体育竞技不是最反歧视的吗?
此外,条例实施以后的金牌得主就真正胜利了吗?
胜利就是一切?难道体育竞技不是为了自我超越、突破自然身体局限?
体育竞技有一套自然演进的理论:特定条件者会趋向投入特定运动项目,通过剧烈的竞争,使这一特定运动项目进化,有所突破。刻意禁止,不就切断了演进的道路?
这个事件更大的争议是,强迫运动员服药改变她们天生的内分泌,国际田总要如何确保服药者的身心安全都受到保障?
有评论直指,这个条款旨在强化传统性别意识,规定女性运动员就应该怎样怎样,背后有更深远的文化政治作用。
瓦姆布伊就说:“为什么男性体内睾酮值高,有了很好的体育竞技表现,我们就热烈拥抱?一旦发生在女性身上,却告诉我们,必须降低睾酮,必须禁止参赛,为什么?”
难道是男性害怕被女性超越?
回到瓦姆布伊的那句玩笑话,或许,按照国际田总的逻辑,真正公平竞争的方式,真的应该打破传统的性别分类,一切遵照科学的指标。我会反建议,每个运动项目都以内在条件分类,比如睾酮值A、B、C组800米赛跑,或是以心脏大小作为区分。所以说漫画《一拳超人》世界观里的英雄分级制度最公正,没有性别歧视,强者就能爬上S级,管他高矮胖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