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闺蜜干政案”遭弹劾下台的韩国前总统朴槿惠,4月6日被一审判处2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0亿韩元(约2219万新元)。韩国检方认为量刑明显不当,昨日提出抗诉。当初检方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30年,罚款1185亿韩元(1亿4511万新元)。
韩国检方昨日表示,检方对朴槿惠的18项指控中,法院认定其中16项成立,包括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胁迫企业等多项核心罪名。但法院并没有接受朴槿惠逼迫三星集团向崔顺实控制的两家基金会捐款220亿韩元的指控。
检方表示,朴槿惠与崔顺实共谋,为李在镕获得三星电子继承权提供帮助,逼迫三星电子捐钱给崔顺实控制的两家基金会作为回报。朴槿惠间接批准李在镕作为公司继承人,据此可以适用第三方受贿罪。但法院在一审中认定,关于“三星贿赂”中“继承权”的“不正请托”不存在。法院认为朴槿惠不适用第三方受贿罪。对此,检方不服一审判决,决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