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世越号沉船事件发生已四年多,韩国法院昨天对该案作出判决称,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除了给予每名遇难者抚恤金之外,也向遇难者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祖母等分别提供500万到4000万韩元的抚恤金。
韩国世越号沉船事件发生已四年多,韩国法院对世越号遇难者家属提起的索赔诉讼进行宣判,认定政府在事故初期应对不力,判处政府向每名遇难者提供2亿韩元(约24万1400新元)抚恤金。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昨天对该案作出判决称,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除了给予每名遇难者抚恤金之外,也向遇难者父母分别提供4000万韩元抚恤金,并向遇难者的兄弟姐妹和祖父母等分别提供500万至2000万韩元的抚恤金。
由于遇难者双亲大多参加诉讼,他们可获得的赔偿金总额约6亿韩元。
法院表示,世越号所属清海镇海运公司和国家过失导致本次事件发生,法院认定双方的赔偿责任。尤其,船务公司在超载和货物固定不稳的情况下让船舶出航,船员们通过广播让乘客就地待命,而自己却先逃离。同时,海警未采取让乘客撤离船体的措施,并未尽保护国民生命安全的义务。
法院还表示,判决时还考虑到事发已过四年,但到现在对于沉船的责任所在、赔偿相关争议仍持续,事故对社会影响之大等因素。
遇难者家属代表刘京根在记者会上表示,沉船事件发生至今,已经花了近三年时间提出索赔诉讼,如今总算告一段落。
刘京根说:“这期间,多么辛苦还是熬过来了。我们提出诉讼,目的在于让法院列出国家的具体错误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他也说,最近看到受困泰国岩洞的少年足球队成员都能平安出洞,感到很欣慰,也很羡慕。
2014年4月16日,载有476人的世越号客轮沉没,最终有172人获救,多达299人遇难,至今仍有五人失踪。
2015年9月,118名遇难者家属把国家和世越号所属公司青海镇海运告上法院,要求通过诉讼依法追究国家的责任,并拒绝国家提供的赔偿金以达成和解。
(记者是《联合早报》首尔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