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被强征到日本从事严酷劳动的中国幸存者和死者家属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总计8250万日元(约100万新元)和道歉的诉讼昨天在日本大阪地方法院驳回。
主审法官酒井良介以2007年最高法院“个人索赔权因《日中联合声明》被放弃”的判决为依据,宣判此次诉讼的原告等已失去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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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大阪地方法院此次也认定,二战期间日本政府因劳动力不足而实施了强征;该法院指出“(日本政府)强迫众多中国劳工,在日本各个环境恶劣的工作地点从事繁重劳动,好多劳工因此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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