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昨日指出,这是韩日政府基于解决历史问题、保持合作关系原则达成的一项政治协议,双方既没有交换文件,也没有经国会批准,其法律效力不明。另外,慰安妇受害者基金会的设立,以及日本政府出资等的协议内容也模糊不清,因此不存在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被侵犯的可能。
韩国宪法法院27日作出裁决,确定韩日政府签署的《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不属于违宪审查范围。分析认为,虽然宪法法院这一裁决可能遭慰安妇受害者和一些韩国市民团体反对,但这个结果让处于紧张状态中的韩日关系缓解一些。
韩国宪法法院昨日指出,这是韩日政府基于解决历史问题、保持合作关系原则达成的一项政治协议,双方既没有交换文件,也没有经国会批准,其法律效力不明。另外,慰安妇受害者基金会的设立,以及日本政府出资等的协议内容也模糊不清,没有具体规定两国须遵守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不存在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被侵犯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