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彭博电)美国投资银行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前银行家黄宗华喊冤,否认跟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通缉犯刘特佐勾结,并称自己警告过高盛集团,刘特佐“不值得信任”,勿跟对方做生意。


黄宗华(Roger Ng)提呈了一份陈情书,要求美国政府撤销针对他的受贿洗钱控罪。他坦承,是他首先把刘特佐介绍给银行,但他说当时“在2009年初,没有人有理由会知道刘特佐试图欺诈”。


黄宗华即将在明年3月在纽约布鲁克林地区法院受审,他被控帮助马国前首相纳吉和其他人从一马公司挪用至少27亿美元(约36亿新元)。黄宗华目前以2000万美元获保释。


黄宗华:前上司雷思能替刘特佐实现各种交易


黄宗华称,此案发生在马来西亚,美国政府并没有权力提控他。他也把罪责推卸给他的前上司新加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思能(Tim Leissner)。他称,雷思能才是案件的核心人物。但雷思能如今向美国当局认罪,甚至会出庭指证黄宗华。


黄宗华在陈情书中说,早在2010年3月,他已劝告高盛的上司,“要谨慎应对刘特佐”。“黄宗华的警告已传达给公司的最高层与法律部门,(但)公司没有听他的话。”


他称,雷思能在2012年开始成为刘特佐与高盛之间的主要联系人,“更有权力”替刘特佐安排和实现各种的交易。“雷思能才是勾结刘特佐的一方,而且他单独行事,他为刘特佐撒谎,他袒护刘特佐,最终成为服务刘特佐的主要罪犯。”


刘特佐目前是一马案重要通缉犯,美国及马来西亚当局都已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入禀法庭提控刘特佐。


无论如何,刘特佐通过律师楼发文告喊冤,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今年7月,高盛与马国政府达致和解,同意支付39亿美元以了结在马国的一马案官司。10月,高盛也向美国司法部认罪,并同意缴付23亿美元罚款,并交出6亿美元(佣金)的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