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杀人焚尸案再审2月1日宣判 被告已服刑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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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今天上午,陈满案的辩护律师王万琼发布消息,称其接到浙江高院电话,陈满案将于2月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监狱宣判。

据法制晚报报道,王律师表示,她对这次宣判很有信心,相信陈满案终将以一个完满的结果告一段落,如果和预期的结果一样,接下来她将会继续代理陈满申请国家赔偿。

陈满的哥哥陈忆表示已经听说了这一消息,并且将准备在2月1日前动身赶往海口,如果陈满能出来,将迎接他回家过年。

陈忆表示,如果陈满无罪出狱,首先会让他恢复一段时间的身体,适应和熟悉这个他已经阔别了23年的社会。然后会启动国家赔偿的申请,同时会向司法机关举报当年对陈满实施刑讯逼供的那些警务人员,而其他对这个案件应该负责的人员也都应该受到追究。

陈满,男,1963年出生,四川省绵竹市人,高中毕业后在绵竹市工商局工作。1988年停薪留职到海南谋求发展。

1992年12月25日晚,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杀人放火焚尸案。被害人是四川省广元人钟作宽(当年46岁)。1992年12月27日夜,陈满被海口市公安人员带走,后以杀人放火嫌疑被海口市公安局收审。

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判决书,以杀人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4年11月17日,《判决书》送达陈满。陈满向法官提出要求见律师。法院未通知陈满的辩护律师,也未给辩护律师送达判决书副本。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5年4月27日,最高法发布消息,指令浙江省高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再审。

2015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口开庭审理了陈满案。在庭审中,检察院出庭的人员和辩护律师的立场完全一致,轮流向法官证明陈满无罪。

今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辩护人,该案件将于2月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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