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公司控曾志伟违约 索赔45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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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香港艺人曾志伟去年与王祖蓝及陈静等拍摄贺岁喜剧《吉星高照2015》。有电影制作公司日前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指它与曾志伟成立的影市堂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签约合制该电影,但影市堂之后违约。公司指事件出于曾志伟及一名女子对其作出虚假陈述,又与另一间公司串谋或违反受托责任。

香港星岛日报网报道,原告为喜洋洋电影工作坊有限公司。被告为影市堂有限公司、曾志伟、区咏芝及范卓绍(译音)经营的Andas Fan & Co.。原告现要求高院颁令双方解约、赔偿450万港元或违约损失,及声明影市堂代原告以信托方式持有就该电影赚得的37.5%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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