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收新政4月8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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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4月8日开始实施的一项新政策最近震动了中国的跨境电商界和“海淘客”们。这项政策的调整,对消费者来说影响可能是真真切切的:业内人士认为,大部分跨境电商商品将面临涨价,母婴产品和进口食品首当其冲。

据新民网报道,“海淘”红火,源自于目前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品,即使交了税也比实体店便宜,原因是目前针对跨境电商征收的是行邮税,将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

4月8日正式实施的新政,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主要针对不含护肤品的化妆品)。

同时,新政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单个不可分割商品限值额从5000元,下调到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则不再免征,而是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行邮税也有调整。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原先税额50元以内免征的优惠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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