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条大街下周起禁行电动二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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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据北京市交管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

据法制晚报报道,《通告》实施以后,交管部门将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反《通告》禁限规定行驶的车辆坚决做到“逢违必纠”。对违法行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此次禁限的非机动车主要指“电动二轮车”(电动二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车)。

由于电动二轮车行驶中声音小,速度高于脚踏自行车,在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区域多的道路上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电动二轮车数量迅猛增长,据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市交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统计:目前,该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

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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