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2家国企共补交党费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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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山西省国资委消息,在山西省省监管企业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中,22家国企共补交党费8000余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山西省此次党费核查的时间,上溯至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的实行日期2008年4月1日,下至2015年12月31日。核查的重点对象为省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和享受年薪的党员。

山西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企中享受年薪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收入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欠交的党费主要来源于个人的绩效工资部分。

2008年实施的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说,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然而实际工作中,出于保护隐私考虑,企业党组织大多不掌握个人绩效工资的数额,只是按照基本工资来收缴党费。”该负责人说。

此外,随着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党费的收缴工作滞后于企业改革发展,收缴基数没有及时调整,出现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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