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代指港独组党触法应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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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人民日报》海外版文章引述“法律界人士”称,“港独”分子组党已构成实质行动,触犯《刑事罪行条例》,认为“香港律政司需要详细研究”、考虑是否采取法律行动。行政会议成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郑耀棠今早回应港独议题时,亦说律政司应研究如何就港独言论及组党提出检控。

据明报报道,郑耀棠表示,港独问题并非纯粹言论自由或学术自由,“如果只是说都无妨,当你有具体行动,已经组党,组党了,不是组织其他,已经是进行分裂国家的行动”。他认为,政府或律政司现在应着手研究,不可姑息“港独”问题,“政府必须要做,也是一定要做的”。

至于是否需要重提23条立法,郑耀棠形容“远水不能救近火”,重申政府要研究现行法律有何法例可以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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