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中新社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指出,朱明国涉嫌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为10个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放、 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从而收取共计折合1.41亿余元人民币(新元)的财物。


另外,朱明国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其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明国在进行了最后陈述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朱明国严重违纪违法,而在2015年2月17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