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经中国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从7月1日起正式换发启用2016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证》。
据中国军网报道,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高度重视证件换发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密筹划组织,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现行《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于1998年10月开始使用,新式证件沿用现行本芯证件样式,在防伪性、通识度、数字化等方面作了大幅改进提高。
据报道,《义务兵证》《士官证》封皮颜色为正红色,《文职人员证》《职工证》封皮颜色为暗红色。证件为本芯式,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制作,背面凹烫“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监制”字样,内夹单页折叠式证芯。《义务兵证》证件号码统一采取“兵”冠字头加数字的编码形式,《士官证》证件号码统一采取“士”冠字头加数字的编码形式,证件编号与存留档案的《士兵登记表》唯一编号一致,新增加密二维码。《文职人员证》统一采用“文”冠字头加数字的编码形式,全军统一审核赋予唯一编号。《职工证》统一采用“职”冠字头加数字的编码形式,将全军“正式职工数据库登记号”作为证件编号。
《军官证》发给被授予少尉以上军衔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证》发给军队文职干部,已批准离休、退休、转业、复员的干部,不换发新的《军官证》和《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发给现役的义务兵、士官,已批准退役、复员、转业、退休的义务兵、士官,不换发新的《义务兵证》和《士官证》。《文职人员证》发给按有关法规聘用到军队编制岗位工作的文职人员,已解除聘用关系的文职人员,不换发新的《文职人员证》。《职工证》发给军队在岗正式职工,已批准离休、退休的职工,不换发新的《职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