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恋受贿罪成 判监3年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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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广东陆丰乌坎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祖恋被控受贿、串通投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3项罪名,今在佛山禅城区法院被判串通投标罪不成立,其他两罪成立,判监3年1个月,罚款40万人民币。林祖恋表示认罪,不上诉。

据明报报道,虽然法院早前声明“公开开庭审理”,但今天只有3名家属获准旁听,包括林的长子林雄及其太太,和林的契仔林锐雄。家属指两名官方指派的律师从未与他们沟通案情,“不是我们请的,我们没必要见”,又表示只希望林祖恋可以早日回家。

法院门口架设水马、围板,并封锁附近部分路口,同时在写有“公安检查”的岗站盘查过路人士,不允许车辆停留,数辆特警车则在法院后门附近列阵戒备。现场有围板上贴着“前方围蔽施工,敬请绕道行走”,但有附近街坊称,这些设施是昨晚半夜才布置的。

数名香港记者到现场采访,但乘搭的车辆被警员截停,要求检查证件、背囊,之后又要求记者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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