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因出言贬损中国抗美援朝烈士邱少云是“烤肉”,微博大V“作业本”(原名孙杰)被判在三日内向邱少云胞弟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元(人民币,0.20新元)、
据央广网报道,广受关注的邱少云胞弟邱少华起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邱少华胜诉。
此前,2013年5月22日,孙杰以“作业本”的新浪微博帐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
孙杰当时有603万2905个“粉丝”,该文在31分钟后转发即达662次,点赞78次,评论884次。
2015年4月16日,加多宝公司新浪微博帐号“加多宝活动”发博文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之后,孙杰与加多宝展开互动,孙杰转发并回应:“多谢你十万罐,我一定会开烧烤店,只是没定哪天,反正在此留言者,进店就是免费喝!!!”这些博文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
邱少华基于此提起诉讼,认为被告孙杰和加多宝公司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贬损烈士邱少云的形象,对邱少云烈士进行侮辱、丑化,用于市场营销的低俗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今天,一审法院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公告须连续刊登五日;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元,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
审判长康晨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言论自由权的行使必须不得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是一个底线,网络空间也不例外。
康晨黎说,“孙杰将邱少云烈士在烈火中英勇献身比作是‘半边熟的烤肉’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对邱少云烈士的人格是一种贬损,因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邱少云烈士生前在战斗中表现出的舍身取义、爱国为民的精神,在当代中国社会有着广泛的道德认同,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邱少云烈士的精神已经成为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孙杰的行为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一审判决后,原告邱少华代理律师胡忠义介绍,邱少云的家属之所以索赔一元的象征性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为更在乎的是维护英雄的名誉、荣誉。
孙杰没有出庭,但他通过“作业本”的账号发文表示接受一审法院判决:“本人接受法院判决,过程中无任何异议,对判决也没有异议。四年前的那条微博损害了邱少云烈士名誉,伤害了亲属的感情,在这里再次向邱少华老先生及其亲属诚恳致歉,对不起,我错了。同时,借此机会也向赖宁烈士的亲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
一审判决认为,加多宝公司在其为庆祝“销量夺金”精心策划的“多谢活动”中未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应当对其言论产生的负面影响和侵权事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康晨黎认为,要求知名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追求商业利润的同时,也要对其商业行为的社会效果进行注意,这是法律上的要求,也是公司法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