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全国人大副秘书长李飞今天在人大闭幕记者会上,就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回应记者问题。
据香港明报报道,李飞重申,人大常委会有宪制性地位,对《基本法》作解释,而人大的解释,在特区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要“一体执行”。李飞指出,立法会选举及宣誓事件引起的争议,都说明了香港在落实《基本法》相关规定时存在漏洞。
在回应另一个记者的问题时,李飞再强调香港司法独立要义在“严格依法办事”,香港法院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都是由人大常委会制订的《基本法》所授与,因此香港法院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事,不可超越《基本法》范围。而李飞亦指,释法是对法制的维护、也是法治的展现。
李飞批评,香港有“貌似法律权威的人”造成“人大释法就是干预司法独立”的舆论,并指提问记者对法律的认知比那些“所谓法律权威”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