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安全法明年6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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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今日以154票赞成、一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网络安全法,新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实施。

新法对攻击、破坏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

据新华社报道,新法规定,境外的个人或组织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国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可决定对该个人或者组织,采取冻结财产或其它必要的制裁措施。

此外,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将实行重点保护。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针对有关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新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也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与实施诈骗,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讯息;新法同时增加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8月,中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营运者在中国收集的重要业务数据要储存在中国境内、信息科技产品须交由中方“审查”等。

包括在华美国商会等46个全球商业团体,联名致函中国总理李克强,表达对该法规影响商业正常运行的担忧,指一旦落实等同贸易壁垒,促中方作出修改。中方对此未予以回应。(联合早报网编辑:王纬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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