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涉嫌受贿一案,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澎湃新闻报道,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盖如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盖如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盖如垠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盖如垠,男,汉族,1953年3月生,辽宁东港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共,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工程师。


盖如垠自2007年以来曾历(兼)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大庆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哈尔滨市委书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党组书记等职。


2013年1月起担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