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强迫购物 港府拟成立旅游业监管局

过去几年,香港经常发生中国大陆零团费引发的强迫购物纠纷,导致大陆居民赴港旅游人数持续减少。(互联网)
过去几年,香港经常发生中国大陆零团费引发的强迫购物纠纷,导致大陆居民赴港旅游人数持续减少。(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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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香港近年不时发生旅行社和导游“宰客”事件,严重影响香港对外形象。特区政府今天建议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及加强针对强迫购物的罚则,日后强迫购物的导游和旅行社负责人都要负起刑事责任。

香港旅游业界人士普遍欢迎上述建议,认为有助改善香港旅游形象,以及打击强迫购物。

过去几年,香港经常发生中国大陆零团费引发的强迫购物纠纷,导致大陆居民赴港旅游人数持续减少。业界遂要求当局成立旅游监管局,代替旅游业议会负责行业规管角色。港府在2011年决定成立旅监局,并草拟《旅游业条例草案》,下周二(13日)提交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讨论。

今天公布的《旅游业条例草案》指出,为了加强对旅行社发牌的监管工作,建议新设旅行社要缴交50万元(港元,下同,9.1万新元)保证金。持牌人申请牌照和续牌时,旅监局会考虑申请人的背景和有无违规纪录等。

草案也建议,为了打击大陆零负团费和强迫购物,要加强对大陆团规管,包括在新牌照条件中要求旅行社及导游和领队等职员,不得迫使团友进入或逗留店铺,也不得在无充分理据下将团友置于不顾,即弃团。同时,导游和领队也不可将牌照借给他人使用。违规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或监禁一年,不再只是“钉牌”(意即除牌)罚款了事。

草案还建议,将违规行为刑事化,无牌经营或与不合资格大陆组团社合作,以及违反牌照条件,一经法院定罪,最高罚款10万元和监禁两年。

香港旅游业议会及旅游业雇员总会都欢迎上述建议。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认为,新措施有助改善香港旅游形象和打击强迫购物。他希望成立旅监局后,议会日后仍可负责行业培训、调解和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旅监局则负责发牌、规管和旅游业赔偿基金等工作。

旅游业立法会议员姚思荣也认为,草案规定强迫购物的导游和旅行社负责人将要负起刑责,比过去最高罚则只是“钉牌”和罚款更具阻吓力,对规管业界有帮助。

不过,由多个入境团旅行社、导游、酒店和商铺组成的香港旅游促进会担心,假如规管导游行为模糊不清,或者违规导游将责任转到旅行社业主和商店,会令业界人人自危,扼杀行业发展。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大陆访港旅客大跌,香港著名旅游景点——海洋公园上年度亏损2.4亿元,创下自1987年成立以来最大亏损。该园明年元旦起将调高票价约一成四“救亡”。

海洋公园今天公布,截至今年6月底,公园的总收入达16.15亿元,全年亏损2.4亿元,是2003年沙斯以来首次亏损。

其中,受到大陆旅客减少影响,海洋公园上年度入场人次只有近600万,比上年度的740万人次按年下跌18.8%,是连续第三年下跌。

海洋公园指出,公园的七成收入来自门票,由于乐园分别有四成和两成入场客来自大陆和海外,所以上年度大陆团减少,对公园的业绩有显著影响。

为此,海洋公园今天宣布推出一系列开源节流措施,包括从明年元旦开始,将门票加价近14%。

另外,海洋公园目前有1800名员工,另有大批兼职员工。在节流措施下,公园未必再增聘额外人手,或以合约制聘请;另会削减外访,酌情减少开支。

不过,海洋公园主席孔令成强调,园方现阶段没有裁员和减薪的计划。至于员工是否要“冻薪”,则待下月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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