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据济南中院官方微博今天(24日)消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对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被告人庞红卫、孙琪开庭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人庞红卫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孙琪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43万2859.40(人民币,下同)。扣押在案的疫苗等药品依法予以没收。


中新网报道称,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庞红卫在缓刑考验期内,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条件便在山东省聊城市、济南市天桥区等地进行药品经营活动。其间,庞红卫从中国内地多地购进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B型嗜血杆菌结合疫苗等多种药品,存放于不符合冷藏要求的个人租赁场所,幷以“配件”或“保健品”名义,用不符合冷藏要求的运输方式通过快递公司将上述药品发往本省及省外买家,销售金额共计7497万零966元。


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孙琪明知其母亲庞红卫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条件,仍帮助庞红卫从事记录账目、收货、发货、银行转账等非法经营药品的活动,参与销售金额共计4266万6272元。


《法制晚报》此前报道称,庞红卫母女买卖线索涉及中国内地24个省、区,近80个县市,影响恶劣。截至2016年4月,中国各地已立案相关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 357名公职人员被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