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控告泛民议员梁继昌诽谤

梁振英作为特首对现任立法会议员提出民事诉讼的做法被批为“史无前例”。(法新社)
梁振英作为特首对现任立法会议员提出民事诉讼的做法被批为“史无前例”。(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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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香港特首梁振英以个人名义入禀高等法院,控告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梁继昌诽谤,并要求赔偿。梁继昌认为此举“开启了坏先例”。

梁振英针对的是梁继昌上周三(1日)在立法会议事厅外见记者的言论,梁继昌当时说:“梁振英因UGL事件,仍受廉署调查,甚至是香港和外国税局的调查。”入禀状指有关言论破坏梁振英名誉,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

梁继昌联同多名泛民议员召开记者会表达不满,形容特首对现任立法会议员提出民事诉讼的做法“史无前例”,并说:“我仍然相信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往后我会继续在UGL专责委员会,继续用心完成工作。”

被问到如果有人认为遭诽谤,是否因官员身份就不应提出法律诉讼?梁继昌没正面回应,只表示:“我想这留待法律学者或者法庭上解释。”

专业议政成员莫乃光坦言感到愤怒,认为梁振英开启非常坏的先例,而且时间相当巧合,因政界正盛传梁振英或出任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但他强调不揣测两者是否有关。

公民党杨岳桥说,梁振英应该公开解释是以特首名义抑或个人名义入禀,是否动用公帑进行诉讼。梁振英立即透过特首办回应说,有关诉讼费用由他本人支付。

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言行受《特权法》保护,不受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追究,但保护范围仅限于议员在会议席上的发言。因此,梁继昌当日在记者区的言论不受保护。

至于立法会已按《特权法》成立的“调查UGL专责委员会”,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议员在席上的发言受保护,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质疑梁振英收取款项及有否被调查。

该委员会预计需时约四个月传召证人,并于明年3月提交报告。香港政界关注发生“特首控告议员”后,会否造成寒蝉效应,影响调查工作。

特首候选人胡国兴认为,高官一般不会提告诽谤,否则予人感觉以大压小,有可能进一步撕裂行政立法关系,应宽容处理。但他不评论入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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