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行政院党产会将重启调查国发院土地案。国发院原地主叶颂仁去年十月向党产会检举,指国民党“强夺民地”六十多年,党产会近日决议于今年五月召开听证会程序追查,协助人民争取权利回复;若确认国民党当初是藉由统治权力,以“显不相当对价”向人民取得国发院土地,党产会可依“党产条例”要求国民党赔偿、还财于民。


据自由时报报道,由于叶家过去控告国民党要求还地最终败诉,该案也将成为党产会首桩处理司法已判决确定的案件。党产会委员强调,“党产条例”立法后,可对某些法院已确定、并涉及政党不当取得财产的案件重新检验,突破诉讼制度与时效制度上的限制,让司法无法处理的案件变成可能,但不会对法秩序造成破坏。


该委员指出,叶家当时是否受到国民党胁迫,不是党产会调查时唯一决定要素,还是要回到党产条例,厘清当中是否有“显不相当对价”的情况,“但国发院案到底还能突破多少,还是未定之天”。


位于北市木栅的国发院,前身为国民党一九五三年设置的革命实践研究院,为不当党产的指标性案例。前地主叶中川之子叶颂仁曾提告国民党及向国民党购地的建商,指控国民党在一九六四年挟党国一家强占土地,胁迫叶中川卖地予国民党,诉请返还土地或赔偿7856万元。


不过,台北地院二○○七年判决认为,叶颂仁未能提出证据证明国民党强迫叶中川售地,最后判他败诉,全案在二○一一年三审定谳。


不当党产条例去年八月公布后,叶颂仁即赴党产会检举,并出具日治地产及缴税等证明,控诉国民党非自耕农,早年却强逼父亲画押,将八千三百多坪的私有土地登记过户给国民党。


党产会允诺立案调查,党产会委员表示,党产条例给予政党以显不相当对价或无偿方式,不当取得财产的情况一个转型正义的救济途径,例如,德国曾有案例,在纳粹执政时代,即使是有合法契约的资产,只要当事人被认定是某种型态受害者,甚至可能会解释为契约无效。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胡文琦表示,可理解地主因私人利益,在此时做这动作的考量,有证据都可拿出来,一切依法行政,但他希望党产会不要一直拿陈年老案来冷饭热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