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警案”主角曾健超 涉袭警弃上诉入狱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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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在“七警案”中被殴的香港公民党前成员兼社工曾健超,于2014年“占中”期间在龙和道向警员淋泼液体及抗拒尝试制服他的警员,去年被裁定一项袭警及两项拒捕罪罪成,判囚五星期后,随即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但曾健超今天通过律师代表,通知法庭放弃上诉,并确认自己是自愿放弃,并明白会丧失日后上诉的权利。

据《明报》报道,曾健超今早到香港高院处理有关法律程序后即时服刑,预计扣减假期后需服刑31天。他在庭外说,由参与社会运动开始,已知需要付代价,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放弃上诉并非表示软弱及放弃抗争。

曾健超也说,放弃上诉其中一个考虑是七警已成功定罪,相反他对个人定罪放得很轻,只为寻找公义。对于曾健超是因有人因暴动罪被重判三年、担心被加刑才放弃上诉的质疑,曾健超称这一点“从来不是我的考虑”,而律政司也没有就刑期提出上诉,上诉与否均不会增加刑期。他是希望展示承担及不逃避,才愿意即时服刑。

七港警在“占中”清场期间,将曾健超抬到暗角拳打脚踢。七警上个月14日被判袭击致身体伤害罪罪名成立;17日法官再斥七人执勤时犯法,恶意袭击已被扣上手铐的曾健超,所犯控罪严重,让香港警队蒙羞,香港国际声誉受损,七人全被判入狱两年,不得缓刑。

此外,曾健超说,相信香港的惩教制度,不担心在狱中会受到人身伤害。

对于这个星期天的香港特首选举,作为选委的曾健超称会投票;据了解在囚人士可透过选举事务处安排投票。

据报道,曾健超的十数名支持者在法庭外与他道别,有支持者激动落泪。曾健超除下西装上的“黄丝”扣针及身上其他饰物后,双手作揖与众人致谢,并徐徐步入法院囚室。(联合早报网编辑:王纬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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