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323攻占行政院”10被告无罪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太阳花学运“323攻占行政院”案,魏扬、许立、陈廷豪等被告与义务辩护律师团宣判后,在北院门口开记者会。(自由时报)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太阳花学运“323攻占行政院”案,魏扬、许立、陈廷豪等被告与义务辩护律师团宣判后,在北院门口开记者会。(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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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发生在2014年3月太阳花学运期间的“323攻占行政院”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0日)宣判,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等10名被告无罪;但另有11人则因涉犯妨害公务罪或损坏公物罪,被判刑三个月到五个月,得易科罚金。

据中央广播电台报道,民进党立院党团书记长李俊俋下午受访时表示,尊重司法的判决,但更重要的是,相关单位对于318学运、323攻占行政院等陈抗活动,未来是否一定出动镇暴水车,展开强制驱离等行动,必须记取教训,才是民主国家应有的风范。

不过,国民党团书记长王育敏则说,法官认为魏扬等人当时的言论,主观上难认定具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因此判定无罪;但其他人毁损公物的事实明确,确实应该被判有罪。

另外,王育敏也担忧,法院若对占领公署的相关案件轻判,未来一线执勤的员警恐怕难以拿捏维安分寸,也会冲击台湾未来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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