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对岸暧昧不明 协处李明哲案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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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针对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遭中国大陆逮捕拘留一案,台湾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今天(19日)表示,事件发生后已四度询问中国大陆窗口,但对方至今都未说明任何实质内容,加上陆方处理情况“暧昧不明”,让台湾方面仍不确定此案属于国安、刑事或是公安案件;因此,在无法界定李明哲案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共打协议)有所关联的情况下,法务部想透过共打协议处理此案,有相当难度。

据中央广播电台报道,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司长蔡秋明今天下午在与媒体茶叙时表示,中国大陆将李明哲案定位为一个“国安”事件,但在陆方不愿做出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此案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仍然无法厘清。

法务部是两岸共打协议的主政单位。蔡秋明指出,至今已透过联系管道,以电话、公函、传真等方式,四度询问对岸窗口,但对方都只回应“国务院已做说明”,不愿告知更多内容。因此,从法务部的角度而言,李明哲案与两岸共打协议之间的关联,仍无法清楚被界定。

蔡秋明进一步表示,中国大陆对李明哲案的“暧昧不明”态度,让法务部无法向外界做出更多说明。

蔡秋明说:“其实他们到目前为止,情况相当暧昧不明,我们还不知道大陆哪个机关在办理这个案子,它是一个‘国安’案件吗?还是一个刑事案件?还是一个公安案件?我们到目前为止,真的连我们也不知道。”

翻阅两岸共打协议,可见到双方同意“及时通报对方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文,但要注意的是,共打协议的“总则”里明定,双方在“民事”“刑事”领域相互提供协助,并在第4条条文中,列举了双方愿意合作的涉嫌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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