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过去四年1.6%领导干部瞒报个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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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上海领导干部家庭主要进行房地产、股票、基金和投资型保险这四类金融投资。过去四年多,领导干部作个人事项申报时,因瞒报而不达标的约占1.6%。

上海从2013年8月率先开始对拟提任市管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查核,每年约有3万5000名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集中申报个人有关事项。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冷伟青昨天在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开幕前记者会上披露,中共十八大以来,上海就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共抽查核实2万2000余名干部,其中有360多名干部因瞒报被诫勉谈话或取消提任资格。

他说,常态化的核查机制和严肃的处理结果,让少部分仍存在“不想说”“不愿说”“不敢说”心理的干部无处遁形,“如实申报”已成为上海干部中的主流声音。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今年2月印发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都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按规定领导干部要报告八项家事和六项家产,包括婚姻、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行为、移居国(境)外、工资收入、劳务所得、房产、持有股票、基金和投资型保险、经商办企业及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等。

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是中共从严管党治吏的重要手段,领导干部是否如实申报,是衡量其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的具体体现。

冷伟青表示,对一些存款性质的国库券、银行存款等投资项目,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将再适时纳入报告内容范围。

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将于下周一至五(8至12日)召开,市委书记韩正担任党代会报告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应勇和尹弘任副组长,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和出席中共十九大的上海代表。(联合早报上海特派员顾功垒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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