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医师与18岁成年亲女于6年间发生性行为并拍下片段,直至前年儿子回家发现父亲赤身露体,胞姊则在洗澡,再发现载有父亲与胞姊性交片段的记忆卡。
据明报报道,父女早前承认两项乱伦罪,辩方求情时称涉案女儿因妒忌父亲结识了未婚妻而犯案,而且她对父亲抱有“misplaced love and infatuation”(错位的爱及迷恋)。法官决定索取涉案女儿的感化官报告,将案件押至6月12日再判刑,其间二人须还押。
任职中医师的男被告(59岁)与无业的女被告(26岁)为父女关系。两人被指于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期间,以及于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性交,次被告在案发前已成年,事后搬出独居。
案件原定今日判刑,法庭早前已索取二人的背景、精神及心理报告。男被告撰求情信表示,他打算与交往对象再婚,婚后会移居内地,与女儿保持距离,辩方引述报告指男被告的重犯机会低,请求法庭轻判。
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师表示,女被告对父亲抱有“misplaced love and infatuation”(错位的爱及迷恋),其后她得知父亲结识了现时的未婚妻、打算再婚而心生嫉妒,希望能以性爱换取父亲改变心意。辩方指出,本案被揭发后,女被告打算以认罪来换取其父亲获释,可见女被告对父亲的关爱及爱慕之情,强调本案纯属道德罪行。
辩方称,女被告与母亲关系欠佳,而且肩负照顾家人的责任,她与揭发本案的弟弟关系亲密。辩方表示,弟弟为保护女被告而报警揭发事件,现时他更受事件打击,患上抑郁症需要求诊,他撰写求情信指出女被告是他的全部,又称不能想像没有女被告的独立生活,并称他一人将难以负担租金。
辩方强调,女被告需要辅导,而不应是监禁式刑罚,遂申请索取女被告的感化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