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动罪审讯 首次有被告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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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去年农历年初二香港旺角大冲突,五人早前涉暴动罪在区域法院受审,案件今日裁决,其中三人暴动罪成,另外两人暴动罪脱罪。

香港明报网报道,本案共涉三项暴动罪,各项控罪均指众被告于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园街交界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首项控罪涉首被告杨子轩(18岁)、次被告罗浩彦(20岁)、第5被告连润发(25岁),三人被裁定罪成。

另外两人各被控一项暴动罪,第三被告陈绍钧(47岁)及第四被告孙君和(27岁)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报道指出,本案属旺角大冲突中第三宗以暴动罪定罪的案件,也是首次有被告被裁定暴动罪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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