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议员朱凯迪郑松泰宣誓案 法庭今将裁决诉讼重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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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宣誓风波没完没了,一名退休汉于今年3月入禀挑选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和郑松泰宣誓无效,但他迟迟未交2万元的讼费保证金,案件早已被暂缓。惟退休汉上周到高院申请,要求法庭准他补交保证金,及重启动诉讼,法官今日下判词,若法庭拒绝其申请,朱郑二人有望脱身。

居于荃湾公共屋邨的申请人罗景杨,早前根据《立法会条例》第73条入禀,分别控告新界西直选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及郑松泰。

入禀状指,朱凯迪在立法会宣誓时大喊“民主自决,暴政必亡”,而郑松泰则在宣誓前声言“不会构成抗争效果”,却在宣誓大喊口号“全民制宪”和“重新立约”,已违反了《基本法》104条、2016年11月人大释法的要求、《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

不过根据《立法会条例》第73条,申请人必须于被告以议身份行事起计6个月内提出诉讼,并须支付上限2万元的讼费保证金。

申请人代表律师上次出庭时解释,申请人原本委托“帮港出声”成员兼监警委员会钱志庸律师处理本案,但律师行于3月24日向法庭递交保证金支票后,却写错抬头而不获受理。申请人于5月更换律师,于7月再度交票,并要求法庭准他们修改传票。

即使法庭准许原告补交费用及继续案件,原告仍要排期,待案件正式聆讯才有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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