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撤销蔡仁坚党籍败诉确定 蔡仍是民进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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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台湾前新竹市长蔡仁坚前年登记参选新竹市长,被民进党中央评议委员会以“违纪参选”为由撤销党籍,蔡不服提告,一审判蔡败诉,高等法院判决逆转,上诉后,最高法院维持高院见解,判决蔡仍具民进党党员资格确定。

据自由时报报道,高院判决指出,依人团法第14、15条等规定,党员(或会员)仅能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决议除名,始丧失党员资格,民进党中央评议委员会无权直接以“违纪参选”为由撤销党籍。

蔡仁坚前年九月回锅登记参选新竹市长、但败选,由民进党提名的林智坚当选市长,蔡遭民进党中评会决议撤销党籍。

台北地院认为,中评会委员是每2年由全国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出,其组成可认定已间接反映全体党员的民意,得以代表民进党的党员参与党务,因此与人团法第14条规定的“会员代表大会”相符,有权作成撤销党员决议,而判蔡仁坚败诉。

蔡仁坚不服,上诉高院,高院认为,党员(或会员)仅能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决议除名,始丧失党员资格,此规定是人团法的强制规定,违反时的除名处分不生效力,中评会决议开除蔡仁坚党籍,事后并未经党员代表大会追认,已违反人团法等规定,因此撤销蔡的党员资格,应属无效,改判民进党败诉,上诉后,遭最高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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