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判囚 谭允芝︰判决理据充分 标签“政治犯”过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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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冲公民广场案”三名被告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香港律政司上诉庭要求覆核刑期的上诉得直,“双学三子”分别被改判囚六至八个月。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谭允芝在电台节目表示,上诉庭判词理据充分,不同意外界“政治犯”的标签,形容是“过激”的言辞。

据香港01网站报道,外界有言论认为,律政司“追杀”三子是出于政治考虑,并且不理解上诉庭将已完成社会服务令的三子,改判为囚禁。谭允芝表示,上诉庭就案件的判词中,已清楚及充分交代理据,与裁判法庭的分歧在于,三人行动背后的“造意”,即其背后动机,包括罗冠聪当晚明知保安会阻止,但仍呼吁市民前往,期间使用比较暴力的语气,上诉庭会认为是“口是心非”,不认同他们预期当晚无冲突的讲法,而且认为就该类事件有需要加强“阻吓性”。

对于有指律政司继续“追杀”,在三子服社服令后仍提上诉,是出于政治考虑。谭允芝表示,十分明白市民情感上对三子的同情,但若了解刑事程序,“不能说律政司有坏的企图。”她指,判刑时已考虑到他们此前接及刑罚的情况,而有所扣减。至于有报道指刑事检控科曾有人反对提上诉,但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坚持,她认为有关爆料“不公平”,直言袁国强有最终决定权。

谭允芝认为,自雨伞运动后多了该类案件的审理,但裁判庭量刑参差,相信是因基层法庭不习惯处理如此政治敏感的案件,给裁判官带来压力,但上级法庭没有提起足够指示。若然律政司认为,可透过此次案件寻求更多上级法庭指示,“我认为是无可厚非。”

谭允芝不同意“政治犯”的标签,形容是“过激”的言辞,她指,对“政治犯”一般所理解,是指不同意执政者的人士,被蒙上不相干的罪名。她希望市民尊重法庭,不能够“喜欢就大力拍手,不喜欢就话染红、外国法官就是串谋,认为有关言辞“不能够接受。”至于对量刑有争议,可以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

另外,梁颂恒、游蕙祯就“宣誓风波”丧失议席一案,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但梁游一方陈词后,未待政府陈词,已被直接驳回。谭允芝表示,这是“正常”属许可程序,将“无希望的案件”筛走。她指,即使对要应用的法律有疑问都好,法庭责任只是须应用法律。她还说,若法官不喜欢这条法律条文,就当看不到、不去做,反而才是要忧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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