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三读通过国民体育法 维持“中华奥会”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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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台北世大运8月30日晚落幕,台湾立法院临时会31日中午三读通过《国民体育法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瞩目有关“中华奥会”(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改名“国家奥会”(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的争议,经过院会表决,最终维持原名不变。

中通社报道,今年5月,立法院原订三读通过《国民体育法修正草案》,但由于亲民党团在院会质疑修改草案中将“中华奥会”改为“国家奥会”会徒增困扰,因此把草案拉下协商,法案搁置三个月,甚至一度因前瞻预算审查进度缓慢无法及时处理,31日终于赶在第三次临时会结束前三读通过。

据悉,针对“中华奥会”名称部分,尽管时代力量到最后三读前,仍主张奥会名称要维持初审版本的“国家奥会”,但民进党立委黄国书说,虽然他同意时代力量版本,但“中华奥会”并非体育团体,而是国际奥会在台唯一窗口,名称更变恐造成选手参赛风险。而且政治问题不是迫切解决问题。

国民党立委柯志恩也认为应该优先考量选手权益,而不是在名称上做文章。最后经表决,通过亲民党团临时动议,继续沿用“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回归原始的条文不变。

事实上,针对此次有关“中华奥会”改名问题引发的争议,台湾体育署之前在官网明白解释“奥会模式”的来龙去脉,台湾在1971年因国际情势被迫退出联合国后,奥会与部分运动团体在国际奥会(IOC)和各种国际组织的会籍相继受到影响,继而于1981年在瑞士洛桑与国际奥会签订协议,台湾奥会经国际奥会核准名称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中文称为“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之后台湾各单项运动协会在国际奥会协助下,遵循这个模式逐一恢复会籍,也就是通称的“奥会模式”。

另一方面,台湾体育界亦高度忧虑“中华奥会”改名为“国家奥会”将对台湾选手参赛造成影响,因此强烈反对修法改为“国家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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