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今向终院就刑期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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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学运领袖黄之锋今天(12日)针对其因冲击“公民广场”而获判的刑期,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明报新闻网报道,2014年揭开占领运动序幕的9.26冲击俗称“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事件,时任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及常委罗冠聪,当晚分别爬过围栏进入广场,并在台上呼吁市民参与,其后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上诉庭上月中接纳律政司的刑期复核申请,改判三人即时监禁六至八个月。继周永康和罗冠聪提出上诉后,黄之锋今天亦提上诉,意味着三人已全部提出上诉。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收到第一答辩人(即黄之锋)的上诉许可申请,以有关案件涉及实质及严重的不公平情况为理据,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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