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妈泰国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法院:旅行社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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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重庆的钱女士在泰国旅游期间,横穿马路被撞身亡,女儿起诉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据法制晚报报道,2015年12月5日,结束团队行程后,钱女士在自由活动期间跨越没有斑马线和红绿灯的马路,被一辆行驶中的机动车撞击死亡。

经当地警方认定,此次事故钱女士负主要责任,肇事车辆负次要责任。

作为钱女士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严女士在2016年1月10日,向重庆市渝中区提起诉讼,要求重庆青年国旅公司退还和赔偿282461元,包括死亡赔偿金245151元,丧葬费31050元,办理丧葬期间的相关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5000元和旅游费1260元。

被告重庆青年国旅公司辩称,死者钱女士是在经过无红绿灯、无斑马线的公路时,被行驶车辆撞向路边的隔离带。在事发后,旅行社履行了协助救护义务,为死者家人快速办理护照,提供往返机票,在泰国安排食宿、车辆,全程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直至遗体火化。旅行社为游客购买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且约定由于旅行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钱女士系其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跨越没有斑马线和红绿灯的马路时被车辆撞击致死,交通安全规则属于旅游者应当具备的常识,故旅行社无需担责。

法院最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重庆青年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原告严女士退还旅行费用1260元;驳回原告严女士其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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