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查处了中国第一起演出主办单位未向社会公示演出最低曲目案。民谣歌手赵雷2017年北京工体演唱会申报曲目40首,但现场只演唱27首。因此,举办单位被处以5万元罚款。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7年7月6日,中国文化部颁布了《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其中规定,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在销售演出门票时,应当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信息,涉及举办演唱会的,还应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及相应最低曲目数量。
11月30号,有消费者反映购买赵雷北京演唱会门票并观看了表演,发现实际表演的演出曲目与演出活动之前查看的曲目数量不符,有“缺斤短两”的情况。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2017年11月18号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举办的“浮游赵雷2017北京演唱会”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北京某文化公司申报演员演唱曲目为40首,现场演出中主要演员只演唱了申报的27首曲目,未能完成报批内容中的节目内容。
法律人士认为,演出单位对时长和曲目随意更改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购买演唱会门票,实际上与演出单位形成了协议。如演出单位在购买网站上已经公示了最低曲目、时长等信息,却在实际演出中没能完成,这就构成了违约。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主管部门反馈或者走法律途径。
近年来关于演唱会“缩水”导致的文化服务类消费维权案件并不鲜见。2016年,韩国流行演唱团体EXO在上海体育馆举行的演唱会上,EXO仅唱5首歌就宣告退场。现场广播播放演唱会结束的消息后,粉丝们集体高喊退票。这一事件最终以安排歌迷退票告终。除演唱曲目缩水,明星临时替换缺席,以及现场假唱都不断成为演唱会的主要“猫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