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逝世

原北大副校长、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今早逝世。(互联网)
原北大副校长、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今早逝世。(互联网)

字体大小:

在新加坡出生、18岁回到中国的原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今天上午逝世,享年84岁。

《新京报》引述北京大学消息说,原北大副校长、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今早逝世。

罗豪才毕业于北大法律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被公认为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他也是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据中国网消息,罗豪才祖籍福建安溪,他的祖父19岁时与乡亲结伴,远走异国他乡,先到缅甸,后移居新加坡。罗豪才于1934年3月在新加坡出生。

17岁那年,在华侨中学就读的罗豪才因投身反对英国殖民主义统治的斗争,被新加坡殖民当局监禁一年多,后因出生证丢失而并被驱逐出境。

他在1952年抵达中国后,先被安排到广州知用中学,后转入江苏无锡第一中学学习。1956年,罗豪才考入北京大学。

1986年,已是北大副校长的罗豪才当选为北京市侨联主席;两年后当选中国侨联副主席。1992年12月他当选为致公党中央副主席。

罗豪才也被视为是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

据《中华儿女》杂志报道,他首倡并创立的中国行政法“平衡论”是少有的能反映中国文化、体现中国特色、并在国外有一定影响的法学原创理论。

平衡论主要提倡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力之间的平衡,既重视公民参与行政管理和实现权利救济,又强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995年6月,罗豪才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工作。在担任大法官的六年里,罗豪才参与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立法起草工作。

据北大法学院负责人介绍,北大将举行相关活动悼念、追思罗豪才。

(联合早报记者北京报道)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