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曾烧《基本法》 民主派区诺轩遭选民入禀取消其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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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的区诺轩昨天(12日)刚当选香港立法会议员隔天(13日),即有一名声称是港岛区选民的男子,到高等法院要入禀要求覆核区诺轩的议员资格。

综合明报新闻网、网媒“香港01”等报道,作出上述申请的是47岁的商人黄大海。他认为,区诺轩曾焚烧《基本法》,并在公开场合高唱《城邦会战胜归来》等“港独国歌”,指区诺轩提倡“自决”“港独”等。

黄大海也认为,区诺轩不符合当议员的资格,指区诺轩违反参选声明确认书的要求。他今天在立法会前议员王国兴的陪同下,到高等法院要入禀要求覆核区诺轩的资格。

据报道,黄大海在入禀状中称,区诺轩在2016年11月2日参与反释法游行,游行至中联办外的集会期间,曾焚烧《基本法》。

此外,在本月7日由港台举办的补选论坛中,区诺轩也承认他有焚烧过《基本法》。当被问及会否再烧时,区诺轩更进一步表示,如有需要“来做这些行为,我不介意再做一次(焚烧《基本法》)”。

黄大海指区诺轩的行为反映他非真诚拥戴《基本法》,其所签署的参选人声明确认书实属无效。根据立法会条例第40章,若参选人的声明确认书无效,参选人则丧失参选资格。

黄大海称他此次是以市民的身份入禀,并指香港是个讲法治的地方,香港人应该守《基本法》。

黄大海也指出,此次讼费会由自己负责。

陪同黄大海入禀的王国兴则表示,自本月2日起,有市民先后去信港岛地方选区选举主任邓如欣和选委会主席冯骅,指区诺轩主张推动“港独”和“自决”,并曾焚烧《基本法》和唱《城邦会战胜归来》,明显无效忠《基本法》,但邓如欣和冯骅均无积极处理。

在媒体多次追问下,王国兴承认早于选举论坛时已知区诺轩曾焚烧《基本法》,但未正面回应当时为何不入禀提司法覆核,只重申有作投诉。

区诺轩则在其面簿贴文指出,当天焚烧的只属示威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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