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内政部长:尊重太阳花判决 但警察遇不法仍依法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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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太阳花学运人士占领立法院涉妨害公务,高院宣判无罪。台内政部长叶俊荣今天(14日)表示,尊重法院最后的决定,但警察机关处理陈抗事件的态度不变,仍保障一般民众言论跟集会结社自由,但若不法还是会依法排除。

台湾联合报报道,太阳花运动攻占立法院案,检方依妨害公务等罪嫌起诉黄国昌、林飞帆等22人,台北地院以“公民不服从”为由判无罪。检方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此案属于政治言论自由,以占领方式阻挡服贸协议,属“最后之不得已手段”,维持无罪判决。

叶俊荣今天表示,尊重判决,但警察机关处理陈抗事件的态度不变,基本上就是保障一般民众言论及集会结社自由,但如果不法还是会依法排除,保障公共利益,这个个案尊重,强调警察机关处理事情,还是依照原则处理。

至于如何算“不法”?叶俊荣说,警察机关行使职权时,都要一方面保障集会言论自由,但另一方面,作法合乎比例原则,在这样的基础下每个具体个案情况都不同,这是重要的原则,要保障权利,另一方面有更大的公共利益要维护,在这样的基础下,每次个案都不断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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