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邀港商吃穿山甲 广西贪官囚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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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去年初“穿山甲公子”事件的广西教育厅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因受贿400多万(人民币,下同,84.14多万新元),昨天(16日)被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判刑10年半,并处罚金6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据《星岛日报》今天(17日)报道,去年年初,香港富二代李加和自称“广西官员宴请穿山甲”,引起轩然大波。

卷入事件的李宁被指担任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王瑛、宁德鹏、何林夏、周瑞祥、刘超英、何胜芳等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406万元,并收受王瑛所送的翡翠挂件两个、玉石摆件一件、彷景德镇花瓶一对。

李宁履行上述职务时,负责各类学校课程进书书刊的品种选用、确定和目录公布、签订课堂教材合作开发授权代理等。

据悉,行贿的何林夏为著名出版人、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董事长,王瑛是图书发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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