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导游辱骂游客 强迫消费万余元人民币获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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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法院昨天(10日)宣判一起导游辱骂、强迫游客消费案件。被告人李云以强迫交易罪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据《云南日报》今天(11日)报道,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昨天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李云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下同,416.86新元)。宣判后,李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李云作为某旅行社导游,在云南省景洪市为某旅行团提供导游服务的过程中,为达到迫使游客消费的目的,采取辱骂、威胁、驱赶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换乘车辆等手段,强迫八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万5156元,情节严重。

法院认为,李云强迫交易的视频在网络发布后,被内地60余家媒体网站、论坛等转载报道,网民阅读总量达1万7000余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外,李云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中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强迫交易罪。不过,李云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有较好认识,能主动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新闻网此前报道说,相关视频显示,李云嫌游客购物少,辱骂未购物的游客“骗吃骗喝”,扬言“拍视频投诉也没用”,甚至有游客在与李云产生冲突后被其赶下车。

事发后,李云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此表示,对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将坚决给予严厉打击。

中国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则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持续深入治理部分地区“强迫购物”等市场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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