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建10“扫黑除恶”督导组 7月起赴广东等10省市“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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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近日组建10个“扫黑除恶督导组”,将于今年7月开始,赴全国各地展开“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扫黑除恶”的总体要求。

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长安剑”介绍,为推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组建10个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昨天(24日),北京举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10个督导组共335名成员参加督导培训。

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培训班上强调,中央督导组全体成员要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确保实地“督战”督准、督实、督出成效,推动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实,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

“长安剑”报道介绍说,督导组的人员组成方面,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的、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时间安排方面,督导工作从今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到明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展开“回头看”。

实施步骤方面,今年会先在广东、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和四川,一共10个省市展开第一轮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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