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获得减刑 由无期减至有期徒刑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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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日前作出裁定,在2013年1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吉林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因认罪悔罪、三次获得奖励,被减为有期徒刑22年。

据《北京日报》旗下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透露,此人的刑期到2040年6月底期满,到时他已是93岁高龄。

田学仁是辽宁人,生于1947年3月,长期在吉林工作,曾任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延边自治州委书记,2001年1月晋升为吉林省委常委,三年后改任常务副省长。

2008年初,此人“去常”,出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1年11月,中纪委发布消息称,田学仁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半年后,他被双开。问题通报显示,田学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收受礼金。

2013年11月,北京一中院对田学仁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后查明: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贷款、承揽业务、晋升职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的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919万余元人民币(391余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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