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五点要求 港民族党陈浩天:追求法律程序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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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向保安局长提出引用《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给予21日申述期。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继早前要求延长回复期两个月后,再度向对方提出五点要求,包括要保安局和警方交出所有对他的监视纪录。陈浩天今早接受港台节目电话访问时表示,至今仍未收到保安局回应。

据香港明报网报道,陈浩天称,事件虽属政治事件,不过提出此五点要求是希望可得到完整资料,避免当局有断章取义和事先协调的情况出现,从而追求法律上的程序公义。不过,他批评整个事件中已充斥了许多不公,例如特首林郑月娥作为负责处理上诉的行会主席,如今已经提早表明任何港独言论必须遏制的立场,等同提早宣布上诉结果,反问“我是否还需要上诉呢”。被问及若当局驳回上诉延期等要求,甚至决定禁止民族党运作时,该党有何打算,陈浩天仅称已有计划,未透露详情。

另外,资深大律师兼行会成员汤家骅上周五接受同一节目访问时,指《社团条例》针对社团行动和建立目标,涵盖未注册和注册后、有运作的团体,并举例“如果支联会成立目的表明是反对中国的制度,便可能会出问题”。

陈浩天回应有关言论时,直言香港作为普通法社会,不能假设某人将会犯罪而作预防性措施,斥责汤家骅作为资深大律师,此等言论违反其自身专业操守及知识。他最后直言,即便日后他以个人身份继续发表言论,政府仍然有可能用其他条例阻止他继续宣扬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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