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金融法院受理首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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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21日受理了成立后的第一起案件。

据中新社报道,于20日正式揭牌的上海金融法院方面表示,这是一起证券公司起诉投资公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该案诉讼标的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下同,2000万新元),符合上海金融法院作为中级法院管辖案件标的数额标准。

原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诉称,其与被告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被告投资公司质押了其持有的某深交所上市股票,以此向东方证券融资1.1亿元。在此后的履约阶段,投资公司先后出现质押标的股票被司法冻结、交易履约保障比例过低、未按时支付利息等违约情形,东方证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投资公司偿还融资款,支付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并在质押股票变现价款中优先受偿。

“看到金融法院成立的公告,我们马上决定第一时间过来。”东方证券代理律师表示,10多分钟就完成了整个立案程序,上海金融法院立案设备设施先进便捷,立案法官专业高效,总体感觉十分良好。

据院方表示,上海金融法院首日共收到诉讼材料21件,当场立案20件。受理案件标的总额超过人民币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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