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吴秋北言论 汤家骅:闹法官须有理不应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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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早前裁定新界反东北案13名示威者就刑期的终极上诉得直。工联会会长、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连日就裁决于面簿发文,称终院法官是“青年杀手、社会罪人”且“专业失德”。对此,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虽可以骂法官,但希望社会明白法官对维护法治极具代表性,故批评法官不同于批评其他人,亦与言论自由无关。他说,批评应有理据且理性,不应作人身攻击和带有侮辱性。

据《明报》报道,汤家骅在港台节目指出,损害法治的言行有两种,包括在有判决前说三道四,对法官施加压力,可构成藐视法庭;另一种则是直接动摇社会对法治的信心,在判案前后对法官作人身攻击或侮辱性批评,导致社会对法官和司法体系失去信心和尊重,“如果每个人都用自己心中的尺度去量度法官的对与否,甚至个人有否私心或政治动机,那便没有人会相信司法制度,与法官的公正”。

他解释,情况要视乎言行在社会上有多大回响和影响力,如果法庭认为可构成情绪和不信任的意见,便可能触犯藐视法庭,“法官可以闹得,但要闹得有理,要公正持平、有理据、有理性,不可以用口号式或侮辱性言词去评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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