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时授权签FCC租契 梁振英:若当年请人宣扬港独肯定不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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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昨日公开香港外国记者会(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简称FCC)会址租契。契约在2015年12月29日确立,政府一方由政府产业署一名总产业经理,作为时任特首梁振英授权的代表,负责签署和盖印。对此,梁振英今日在面簿回应有关事件时表示:“如果当年FCC请人宣扬港独,我肯定不会同意续租。”

《明报》报道,梁振英又质疑租约细节及FCC会议纪录。租约细节方面,他引用“场地不许用作违法和不道德用途,至于什么是违法和不道德,政府有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决定权”及“如果政府对场地的使用不满意,政府可以预先给予三个月的通知期收回场地,不予赔偿”,并反问公众“大家对场地的使用满意吗?”

至于FCC公开的6月和7月理事会会议纪录方面,梁振英称理事会每次开会,都有20多页纸的详细会议纪录,包括讨论、决定或拒绝邀请何人作嘉宾。然而,FCC会议纪录上,却未有出现有关邀请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的议题。

对此,梁振英讽刺说道:“FCC邀请陈浩天讲港独这件大事只是我们的幻觉,根本没有发生过。”他又质疑:“为什么FCC要这样处理会议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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