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禁伊黎伊斯兰国相关个人过境或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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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今天(21日)在宪报刊登《联合国制裁(伊黎伊斯兰国及基地组织)规例》,即日实施。制裁措施包括禁止与伊黎伊斯兰国或基地组织有关联的个人在香港特区入境或过境。

据中新社报道,特区政府发言人说,《规例》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368号决议针对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伊黎伊斯兰国)、基地组织以及相关的个人、团体、企业和实体施加的制裁措施。

《规例》所施加的制裁措施包括︰禁止向伊黎伊斯兰国及基地组织供应、售卖、移转或载运军火或相关物资;禁止向伊黎伊斯兰国及基地组织提供关于军事活动的意见、协助或训练;禁止向伊黎伊斯兰国及基地组织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处理属于伊黎伊斯兰国及基地组织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及禁止与伊黎伊斯兰国或基地组织有关联的个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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