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普悠玛列车意外事故:尤姓司机员连上班17小时 职安署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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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铁21日发生普悠玛列车意外事故后,司机员尤振仲在事发前一边驾驶一边修车更引发外界质疑。台湾劳动部即派员劳检,职安署继上周公布尤出事前的一周出勤纪录,并称无违反劳基法后,职安署今天(30日)改口,发现尤在出事前一周、10月12日当日因台铁大改点,从11日跨12日凌晨12点至8点值内勤,接着再工作,工时长达17小时41分,也曾在5月连续14日未有一日例假,职安署认定已违反劳基法规定,将依法裁处。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职安署查出,尤振仲为基隆七堵机务段运转副主任,同时也具备司机员资格,主要负责七堵机务段司机员的排班,当司机员有人力调度需求时,尤姓司机员会视情形替班。

因外界关注尤姓司机员的出勤状况,职安署在上周曾公布尤在出事前一周的出勤纪录,包含10月15日休息,16、17日担任内勤工作,18、19日担任司机员、20日(周六)例假休息、21日(出事当日)排班担任司机员,18日及19日分别延长工时1小时15分以及2小时35分,职安署判定,虽有延长工时但并无违反劳基法规定。

职安署今日再公布尤的6个月出勤状况,10月5日内勤工作,发现当日延长工时连同正常工时加总共13小时1分钟,已违反劳基法第32条第2项、不得超过12小时规定;10月12日因应台铁列车班次大改点,尤在11日跨12日值内勤办理司机排班,延长工时加上正常工时长达17小时41分,也违反规定。

另位,职安署也查出,尤在5月13日至26日连续14日未有一日休息假为例假,虽然5月18日、22日为补休、5月25日为特休,但也违反劳基法第36条第1项规定。

不过知情人士爆料,尤姓司机10月常被迫加班开车,尤的劳检报告早已出炉,只是卡在高层,还要交通部、劳动部套好招,不只台铁内部下了封口令,劳动部原不公布真相,直到被卫环委员、媒体强烈要求公布,迟至今日才对外说明。

职安署长邹子廉说,事发当日即派员劳检,第一时间无法调查清楚,只能查到哪里就掌握证据到哪里,24日已掌握尤的半年出勤纪录,但因尤的出勤状况有“断班”情况,需逐日比对,经过内部多次讨论后,结果才会迟至今日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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